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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诚勿扰商标注册案例分析

文章阐述了关于非诚勿扰商标注册案例分析,以及非诚勿扰商标***的信息,欢迎批评指正。

简述信息一览:

非诚勿扰案件属于驰名商标反向混淆侵权吗?

《非诚勿扰》节目在国内拥有相当高的知名度,观众能够轻易将其与金阿欢的“非诚勿扰婚姻介绍所”区别开来,不存在混淆的可能性,因此也就不会侵犯商标权。

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和司法通说,混淆是构成商标侵权的前提,换句话说消费者不发生混淆就没有商标侵权。

非诚勿扰商标注册案例分析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明确的商标侵权索赔,通常包括:停止使用它。这是所有侵权案件的必然要求,也是***的基本要求。损失赔偿。大部分都会索赔,只是多少的问题。

属于给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,因此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。据此,判决被告侵权成立并赔偿经济损失。

通常的正向混淆,是指公众将被告的商品或者服务误认为来源于商标权人;而反向混淆则刚好相反。我国《商标法》中只规定了“混淆”,并未对其方向做出区分。

非诚勿扰商标注册案例分析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如何评价「非诚勿扰商标侵权诉讼案」的终审判决结果

1、其次,说回案件本身。我支持***的判决,根据我国《商标法》的规定,金阿欢注册在先,拥有“非诚勿扰”的商标专用权,金阿欢没有抢注,没有恶意,甚至其注册的时候江苏卫视“非诚勿扰”的节目都还没有诞生。

2、深圳中院在刚刚做出的终审判决中认为,在判定本案被上诉人是否构成侵害商标权时,不能只考虑《非诚勿扰》在电视上播出的形式,更应当考虑该电视节目的内容和目的等,客观判定两者服务类别是否相同或者近似。

3、传统商标侵权为四要件说:标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、商标侵权行为存在损害事实、商标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、商标侵权行为存在过错。随着我国商标法的逐渐完善,关于商标侵权“混淆性”的认定渐渐成为主要的分析因素。

4、年1月,长达三年的“非诚勿扰”商标侵权案终于尘埃落定,***判决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“非诚勿扰”商标侵权行为,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“非诚勿扰”栏目名称。

商标被侵权了怎么办?

法律分析:商标权被侵犯时,可以***用下列三种方式进行解决:与侵权人协商解决。向侵权人说明对此商标拥有商标权,表明被侵害的商标权会带来的损失,要求对方应当停止侵害并作出赔偿,还可以协商赔偿等事宜。

被人告商标侵权的办法如下:如果构成侵权,可依法委托律师要求核实真实的货物金额,要求从轻、减轻,建议及时咨询或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,会见在押人,收集有利的证据材料,依法辩护,争取从轻、减轻处罚的最好结果。

法律分析:商标被侵权了,当事人可以与侵权人协商解决。若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,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******,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。

申请仲裁或诉讼:如果侵权方不愿意停止侵权行为或拒绝赔偿,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进行***。寻求专业机构帮助:可以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,如商标代理机构、律师事务所等,他们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***服务。

关于非诚勿扰商标注册案例分析,以及非诚勿扰商标***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,感谢你的耐心阅读,希望对你有所帮助。